第214章_清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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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永乐六年十二月底,天子移驾北京。

  依祖制,逢新年,天子御奉天殿受百官朝贺,大宴文武群臣及四夷朝贡使臣。皇后于坤宁宫赐宴命妇。

  朔旦,文书房请旨宣谕一道,群臣听谕,并传天下州府,召耆老免面谕,宣之乡里。

  往年,宣谕皆从应天府出。永乐七年,御驾北巡,群臣朝贺的地点,从南京改到了北京。

  北京皇宫三大殿尚未竣工,永乐帝便御奉天门受朝贺。此举明确传达出信号,自此,北京即是国都。朕要迁都,谁也阻止不了!

  奉天殿还不能投入使用,天子下旨,在殿前设宴。

  火红的灯笼成排,火盆上百,映得黑夜亮如白昼。

  亮归亮,冷风却不会减弱分毫。

  好在没有下雪,北京行部官员习惯了北疆天气,又穿得多,便是文官,也个顶个抗冻。换成习惯了南京气候的官员,有一个算一个,饭没吃完就会冻得话都说不出来。

  孟坐在沈瑄下首,朝服里加了两层棉袍,外边披着厚厚的斗篷,护手里-塞-了小巧的铜炉,脚底踩着厚实的皮靴,勉强能撑得住。

  看看举着酒杯,脸色通红的永乐帝,再看看除下斗篷,只穿冕服的朱高煦兄弟,孟伯爷吸吸鼻子,很是羡慕。

  人和人,当真是没法比。

  不过,最让他羡慕的还是身边的国公爷。朝服之下,只有一件薄薄的棉袍,行动间挥洒自如,好似风都绕着他吹。

  现场唯一能让孟伯爷得到安慰的,大概只有包成个球的朱瞻壑。

  一样穿了几层,朱瞻壑小脸红扑扑,拉着朱瞻基来给孟敬酒。

  “少保请满饮此杯。”

  朱棣好烈酒,朱高煦和朱高燧也不遑多让。朱瞻基能饮米酒,朱瞻壑到底年幼,筷子沾一点,尝尝味道顶天了。除了亲爹,没人敢给他倒酒,从宫宴开始,酒盏里装的一直是糖水。

  “谢世子。”

  孟站起身,咬牙从斗篷里伸出手,端起酒杯,送到唇边,一饮而尽。

  温过的酒水仍是辛辣-刺-喉。

  酒水从嗓子眼滑入胃中,瞬进涌起一股暖流。

  咳嗽一声,眼角有些湿润,手脚却轻快了许多。如果不是酒量不好,他绝对会抱着酒壶不松手。

  “少保不善饮酒?”

  朱瞻壑仰头,脖颈处一圈火红色的皮毛,唇红齿白,圆乎乎的,更像个年画娃娃。

  “下官的确酒量欠佳。”

  “哦。”朱瞻壑点点头,表示理解,“皇祖父说过,是好男儿就当海量。酒量不好没关系,多练即可。熟能生巧。”

  孟:“……”

  这句成语是这么用的吗?况且,永乐帝所谓的海量,应该不是指酒量吧?

  正无语时,见跟着朱瞻壑的宦官不停使眼色,朝着新上的热汤努嘴,似有祈求之意。孟了然,八成三头身光顾着喝糖水,没怎么吃东西。

  “世子先坐下,用碗汤如何?”

  宫宴之上,肉类多为牛羊。

  朱棣习惯了北方饮食,随扈的御厨都是北方出身,最得用的更是燕王府的老人。

  滚热的羊汤,加了盐巴胡椒,撒了葱花和香菜,滚在两个手掌宽的阔口铜碗里,与其说是汤,不如说是清汤锅子。

  孟遵医嘱,饮食上需要忌口,许多荤食不能吃,羊汤却是无碍。

  听了孟的话,朱瞻壑和朱瞻基一同坐下,伺候两人的宦官差点抹眼泪。好说歹说,世子就是不搭理。兴宁伯一句话,立刻麻溜坐下。差别怎么就这么大?

  宦官立刻盛好羊汤,送到两人面前。

  朱瞻基喝得香,朱瞻壑却捧着小碗,盯着碗里的两片香菜叶子,苦大仇深。

  “黄伴伴,孤不喜芫荽。”

  “世子,奴婢错了!”被点名的宦官立刻请罪,“奴婢给世子换一碗。”

  “算了。”朱瞻壑盯着碗,出乎孟预料,拿起汤勺,舀起一勺送进嘴里。

  “世子?”

  朱瞻壑抬头,嘴角沾了一点汤汁,“少保唤我何事?”

  “世子不是不喜芫荽?”

  “是不喜。”朱瞻壑放下瓷碗,小半碗羊汤都已下肚,“可父王说过,屯田不易,边塞粮食更是艰难。少保也教过我,农人种田,粒粒辛苦。在大宁时,黄伴伴告诉我,他没进宫前很少吃饱。我不喜芫荽,却不是不能吃。”说着,呼扇了两下大眼睛,小脸发皱,“可真的不想再吃了。”

  “世子做得好。”孟笑了,见朱瞻壑摸摸肚子,侧头吩咐奉菜的宦官,“劳烦去膳房问问,若还有牛羊肉,薄薄的片些,生蔬豆腐也找些来。米饭馒头有的话,也送些过来。”

  “是。”

  宦官应诺,正要离开,又听孟道:“等等,膳房若是不忙,费些功夫,将馒头切片,裹上鸡蛋在热锅里煎一下,油少放些。”

  “是。”

  现成的火锅,不用浪费。吃不来涮锅,煮一锅,味道也能不错。

  “世子不能多用荤食,豆腐生蔬可用些。”

  “谢少保。”

  朱瞻壑时常被朱高燧带着玩,时常听王叔说,少保家的伙食好。听孟要了这些东西,知道肯定有好吃的,立刻坐着不走了。

  朱瞻基也留了下来。自从朱瞻壑一同听课,他对孟亲近了许多。这种亲近,带着濡幕,甚至超过了教授他经义学问的郑礼等人。

  得知是两位世子和兴宁伯要用,膳房的动很快,除了牛羊肉,生蔬豆腐和馒头米饭,还熬了一锅热粥,稍后就能送上。

  北疆之地,冬日里少见蔬菜,最多的就是萝卜白菜。

  能看出膳房费了心思,送上的都是菜心和片成薄片的白萝卜。挑一片,咬一口,脆生生的,一点也不辣。馒头是用荤油煎的,趁热吃,满口喷香。

  铜盆里又加了羊汤,等着汤滚,孟夹起一片馒头,一分三块,自己先吃一块,余下的,送进了朱瞻壑和朱瞻基嘴里。

  “世子尝尝看。”

  三头身和小少年都鼓起了腮帮子,怎么看怎么招人喜欢。

  孟伯爷手又开始痒,却还记得现下是什么场合,三头身和小少年的亲爹亲叔叔都在现场,还有不少等着抓他小辫子的同僚,众目睽睽之下,一爪子下去,后果会相当的严重。

  孟招呼两个圣孙涮锅子,拼酒中的永乐帝半天不见孙子人影,疑惑问道:“瞻壑和瞻基哪去了?”

  白彦回立刻上前半步,低声回报,“陛下,两位世子正同兴宁伯一处。”

  “去看看。”

  朱棣喝了不少酒,脸膛赤红,大脑虽还清醒,经却不由得兴奋。

  他一动,朱高煦和朱高燧立刻放下酒杯,跟着老爹移动。

  于是乎,兴宁伯所在的席位上很快多了三尊大佛,架在铜炉上的汤碗换成了汤盆。

  夹起一块羊肉,没蘸调料,直接下肚,朱棣赞了一声,“甚好!”

  火锅不是稀罕物,出现在宫宴上却是首次。皇帝开吃,群臣自然也得了实惠。一盆盆羊汤送上,文官武将都甩开了腮帮子。

  继南京宫宴,馒头米饭上桌之后,北京赐宴,锅子变成了保留项目。

  朱瞻壑吃得肚子滚圆,不由得开始犯困。胖乎乎的小手揉着眼睛,没用宦官扶,直接歪到了孟怀里。

  圆滚滚的三头身入怀,孟伯爷瞬间圆满了。不是沈瑄碰了他一下,九成会当场笑出声来。

  “陛下恕罪!”

  “无碍。”朱棣笑笑,继续吃肉。

  朱家人都是肉食动物,毋庸置疑。

  三头身似乎觉得孟伯爷的怀抱很舒服,不乐意离开。伺候他的宦官急得满头大汉,孟也挠头。朱瞻壑身份非同一般,舍不得也必须撒手。

  又是永乐帝发话,“都是自家人,你就抱着吧。”

  朱高煦和朱高燧没觉得哪不对。沈瑄夹起一块熟透的羊肉,送到孟嘴边。朱瞻基一样镇定自若,夹起最后一片馒头,放到自己碗里。

  咬着羊肉,孟很是无语。

  转头看看最近两桌,全体目瞪口呆,表情僵硬。

  这才是正常人该有的反应吧?

  再看看皇帝一家子,依旧淡定捞肉中。

  孟伯爷表示,喝高了,一定都喝高了!

  宫宴之后,群臣散去。孟依依不舍的将三头身交给亲爹,几乎是一步三回头的出了皇宫。

  沈瑄实在看不过去了,出了宫门,直接捞人上马,飞驰回府。

  坐在马背上,被冷风一吹,孟下意识埋进沈瑄怀里,熏然的冷香,渐渐涌上的酒意,让他昏昏欲睡。

  等定国公在府门前下马,孟伯爷已然去会了周公,睡得不知今夕是何夕。

  “国公爷。”

  亲卫抱拳,牵过马缰。

  沈瑄抱着孟一路穿过前堂和中堂,回到后堂东厢。

  房门推开,热气迎面扑来。室内铺了地龙,不燃火盆也足够暖和。

  孟睡得很实,换下朝服,净面,都没让他醒来。

  长随端着铜盆和布巾退下,定国公坐到榻边,鬓角微潮。带着薄茧的指腹擦过孟颈侧,似觉得痒,孟不自觉的缩了缩脖子。

  一声低沉的轻笑,大手掀开锦被,侧身躺下,将人捞进怀中,未及,也沉沉睡了过去。

  屏风外,立灯早已熄灭,火烛跃动两下,发出噼啪声响,墙上映出了模糊的影子。

  更鼓声响起,渐渐的,一切归入了宁静。

  翌日,天子御奉天门,谕北京礼部官员,“今海内清平,民物康阜,朕-欲-与民同乐。自今年始,赐元宵节假十日。自正月十一日起,百官不奏事,有急事递通政使司,封本递送进宫。逢佳节,南北两京,五城兵马司驰夜禁。正阳门,崇文门,宣武门通宵不闭。许百姓张灯饮酒,官不得以为罪。”

  礼部领旨,当日拟诏,驰送南京。

  洪武帝的用人准则,始终贯彻一句话“生命在于工,休假等同浪费生命。”

  永乐帝举着恢复太-祖-成-宪的大旗-造-反-登基,能顶住“高皇帝遗训”的压力,给出十天假,是何等不易。

  南北六部和五军都督府难得-和——谐一次,交口称赞天子仁德圣明。

  南北两京的灯市,更是比往年热闹十倍。

  假日期间,百官不朝,忙着走亲访友,和同窗同僚交流感情。孟伯爷却没能彻底放松,仍要准时准点为皇孙授课。

  好容易熬到正月十六,想回府睡个囫囵觉,又被一身便服的定国公拉了起来,套上斗篷,跟着京城百姓一同绕城,走百病。

  “国公爷,去年走过了,今年就不必了吧?”

  孟表示,他很困,想睡觉。

  “不行。”

  沈瑄态度强硬,孟不起来,直接抱他起来,“十二郎是想这般出府?瑄倒是无妨。”

  孟顿时清醒了。

  这样出府?被熟人看见了,他还要不要做人?

  无奈,到底还是屈服了。

  和国公爷对抗,孟伯爷就没赢过一次!

  围上斗篷,带上皮帽,雪白的狐狸皮毛,正是乞列该遣人送来。

  走出府门,步上长街,孟突然皱眉,回身看向街角。

  “怎么了?”

  “好像有人在……”看他。

  是不是经过敏?

  沈瑄握住孟的腕子,“无碍,不必多想,随我来。”

  “哦。”

  既然国公爷说没关系,孟自然放心。摇摇头,将心头的疑惑抛开,同沈瑄一起跟上了人群。

  直到两人走远,街角处才闪过一道修长的身影。脸庞半隐在夜色中,斗篷被风卷起,乍现一抹绯红。

  “指挥?”

  “随我前去觐见陛下。”

  “是。”

  “今夜的事……”

  “指挥放心,卑下什么都没看到!看到了,卑下也打死不说!”

  “……”这是逼着他杀人灭口?

  罢,元宵佳节不宜见血。杨铎转身,大步离开。

  李千户尚且不知,自己在鬼门关前走一圈。

  正月过后,交趾传来消息,沐晟率领的大军击-溃-乱——军大部,擒获伪陈氏国王,经查明,其实为陈氏家奴,已押送至京,候天子发落。

  此战中,新城侯张辅活似打了-鸡-血,表现无比勇猛,领前锋连破-乱-军数道关碍,若非天降暴雨,简定也会被他生擒。

  同为副将的柳升也颇有斩获,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水师斩获的不是交趾-乱-军首级,而是在沿海乱的倭寇。之前,平江伯陈瑄已率领水师砍了一茬。或许是觉得危险过去,陈瑄离开后,倭寇卷土重来。运气委实不好,遇上了南下的柳升。倒霉的催的,完全是来多少砍多少,没死也被五花大绑,成了水师上报的战功。

  二月,赶在大军出塞前,孟赶回孟家屯,送孟五姐出门。

  有孟这个叔父,父亲也被封正六品官职,孟五姐的夫家主动将聘礼添了三成。即便如此,比起孟五姐的嫁妆仍是不够看。

  十里红妆,自孟家屯一路抬进了北京城。

  里中的乡民,满心满眼都是羡慕。

  “瞧见没有,有兴宁伯在,孟家就倒不了!”

  孟氏宗族侵占田产,多数族人被官府处置。留下的孟氏族人,推举孟重九的长子为新族长,凡被锦衣卫抓捕的几支,都被移出了宗族。

  原本,族人推举孟,他不成,孟清义也可。

  兄弟俩一番恳谈之后,婉拒了族内的好意。有打听孟亲事的,也被孟王氏和孟清义拦了回去。

  “十二郎只管放心。”

  孟五姐出嫁当日,孟清义喝得酩酊大醉,抱着孟的肩膀,哭得像个稚童。

  十年的心酸,痛苦,十年的憋闷,痛恨,十年的愧疚,无奈,都化成泪水,染-湿-衣襟。

  喝了酒,又被孟清义感染,孟也哭了起来,泪水止不住的向下淌。

  “兄弟啊!”

  “九哥!”

  兄弟俩抱着哭成一团,最后是孟王氏一人狠拍了两巴掌,才勉强止住。

  不想,儿子不哭了,孟王氏却红了眼眶。

  十年了,一家的孤儿寡母,是十二郎在死人堆里打滚挣命,才有了今天。

  “儿啊!”

  孟王氏一哭,两个儿媳都开始哭。

  停下没多久的兄弟俩,再次泪流成河。

  沈瑄到时,孟家彻底发了大水。

  国公爷无奈,让婆子扶着孟王氏回房,亲卫把孟清义送下去,自己扛起明显喝醉的孟,转身,回府。

  想哭,可以。

  回家,在他怀里哭。

  霸道,没得商量。

  国公爷性格如此,这辈子都改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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