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4章 不能暴殄了天物_八零甜妻萌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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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4章 不能暴殄了天物

  好在他家林妹妹前前后后开出了三颗,第一颗粉珍珠最大,也最得她喜欢,最后就要了这颗粉的。

  徐随珠让傅总也挑一颗。

  傅总赧然道:“我就算了吧,撬是撬了一大摞,可别说珠圆玉润大珍珠了,米粒一般的小珍珠都没见着一颗。”

  徐随珠笑着道:“不管开没开出珍珠,只要帮忙的都有,人人有份啊。而且说起来,你挖的最多,工作量最大,要不是你挖得快,我们也没这么快收工。”

  “……”

  这么一想似乎没毛病,可听着咋那么怪?好像是他把所有没珍珠的贝壳抢过去挖了,以至于其他人都开出了珍珠?

  最后,傅总挑了颗蓝宝石成色的大珍珠,阿莎力地交到林玉娟手上,厚脸皮地说:“喏,媳妇儿,这是我今天的收获,不比你的差吧?”

  林玉娟好悬没笑到岔气。

  这什么狗屎运?拿了个勤奋奖,结果抽到的奖品比冠军还走运?

  “嫂子,你给他干嘛?那么漂亮的蓝,你留着做吊坠多好!”

  徐随珠笑笑:“给他就是给你啊!还是说你不想要?”

  一向爽气的林妹妹,难得扭捏了一下:“我是觉得太珍贵了,这么大的珍珠,拿去拍卖行,说不定能拍出天价,你一下送了我们夫妻俩两颗,你多亏呀!”

  “送你们也等于送我干闺女,我乐意。”

  林妹妹顿时笑颜如花:“那行,我替你干闺女收着!”

  开心够了分工收拾螺肉。

  “暴殄天物啊!搁外头这都是上等的极品刺身啊,海鲜城里这么小小一碟,起码卖两三百,而在这,因为风头被珍珠抢去了,沦落为了陪衬……”

  傅总不禁替这些新鲜纯正的野生大螺肉、大贝肉可惜。

  “可惜啥呀,赶紧地送去厨房,嫂子说给咱们做海螺宴吃。”

  傅总不说话了,麻溜地担负起运输工的活,领着精力没地方发泄的小子们,一趟趟把再新鲜没有的螺贝肉送到厨房。

  徐随珠已经在准备佐料了。

  今儿的家宴,主厨仍然是姜若怡,前一周就把菜单拟好了,八道凉菜、八道热菜、六道硬菜、两道汤品、两道点心,其中凉菜、热菜都是四荤四素,汤品、点心都是咸甜各一,另外还有一人一盅御宴规格的佛跳墙,女士们还可以根据各自喜好选花胶炖鸡汤或是雪蛤炖木瓜,都是滋养圣品。

  这些都不需要徐随珠操心,食材备齐就可以当甩手掌柜了。

  她是在接到齐珩以后,才决定把金钱猛鱼和螺贝肉添加到硬菜菜单里来的,毕竟谁挡得住金钱猛鱼的诱惑呢!

  若是从来没尝过金钱猛鱼,想来也不会惦记,可就是因为早几年捕到过并吃过,那鲜、那嫩、那鱼香浓郁入口即化的口感,令人回味无穷、意犹未尽,才在收到齐珩带来的礼物——巨无霸金钱猛鱼后,二话不说决定添上它。

  至于螺贝肉,能做的菜品就更多了:刺身、凉拌、辣炒、煲汤……单这一堆螺贝肉就足以上满一桌的菜。

  大家有口福咯!

  不过徐随珠担心菜上太多了吃不完,刺身已经有更适合的大蓝鳍金枪、金钱猛鱼以及蓝龙虾,螺肉只做了凉拌和辣炒两种,剩下的腌了螺酱,回头给大伙儿分分,喝粥吃泡饭时绝佳的下饭小菜。

  齐珩尝了一口就让长姐多做点。

  自从长姐无意中开了几次直播,海蓝星那些懒得动弹的海生物们成了复古餐桌上的一道菜。近几年,海鲜味的营养液不仅在联邦星风靡,还带动了郎月星,但不论业内专家们如何花心思研制,不及长姐随意做出来的一道小菜。

  除了齐珩,最捧场的就数庄毅了。他每次返校,都会带上几罐。

  因此这一次,徐随珠特地给他单独装了一两大罐,一罐香辣,一罐鲜香,吃不完那不还有室友们嘛,集体生活有美食调剂,通常会更和谐。

  “随姨,我听小昱说,你们过完端午要去京都?”庄毅来厨房给徐随珠打下手,顺嘴问起这事。

  “对,陪小昱的师伯去逛逛大首都,可能会在老宅住上一段时间,你没课的时候也来啊,随姨做好吃的给你补补。”

  庄毅一听很开心:“好,我这学期晚上的课不多,就是偶尔要去卢教授那儿帮忙。他不找我,我就去看你们。”

  徐随珠笑着看了他一眼:“我之前没告诉你,是想着你也有自己的生活圈,双休日要和同学们出去玩什么的。如果真的和同学有约,或是班级有什么活动那就去哦,趁年轻多玩玩,老宅那里你想什么时候过去都行,钥匙不是留给你了吗?”

  “没什么好玩的。”庄毅耸耸肩,“有意思的景点开学头两个月我就跑遍了,而且我喜欢一个人玩,和同学组队,不是有人迟到、就是拖拖拉拉,太浪费时间了,等他们的工夫,我都能完成好几组实验了……”

  徐随珠哭笑不得,真不知该夸他效率高呢还是情商低。

  大学里和同学组队出去玩不是常态吗?等人时、排队时、用餐时,都是交流的好机会啊!这孩子居然嫌同学拖拉磨叽、浪费了他时间……

  “小毅啊,你在学校有没有要好的朋友啊?”

  徐随珠忽然有些担心他会交不到朋友,因为太“独”了!既独立又独行,很容易没朋友的。

  以前怎么就没发现这一点呢?

  哦,小学时他身边有小包子、壮壮,放学就勾肩搭背地结伴去踢球,小包子和壮壮又很会交朋友,尤其是带着点心、糖果出门的时候,很有“一呼百应”的社会大哥的架势,所以看不出来;

  升上初高中以后,忙于大大小小的考试和竞赛,和同是竞赛班的陈行善待一起的时间最多,又或者出于惺惺相惜,两人经常结伴自习、逛书店、跑图书馆,也没觉得他不会交朋友;

  直到大学保送了不同专业,陈行善又申请了勤工助学岗,没那么多空余时间,所以这孩子的“独行侠”本质开始暴露无遗了么?

  “随姨,我有朋友啊,只不过大家不在一起玩而已。”

  “……那你们平时都做什么?泡图书馆看书吗?会一起去逛街、吃饭吗?”

  “不啊,我们在一起做实验,他们比我大几届,是卢教授带的研究生。”

  “……”

  合着这孩子喜欢交大朋友?

  而且这真的算朋友吗?难道不是应该叫“同事”更贴切?

  好吧,不管怎么说,总算是有几个合得来的。朋友再精不在多嘛,有那么一两个志同道合的也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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