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我这矿山可不便宜啊!_岳父朱棣,迎娶毁容郡主我乐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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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我这矿山可不便宜啊!

  第28章我这矿山可不便宜啊!

  朱高煦和李逍朝着府外的方向走去。

  途中,李逍的耳边就传来一道声音。

  【叮!朱凝云对你的好感+1,当前好感度:75。】

  “哈哈.凝云在永安阁默默注视着我呢。”

  “好感度已经达到75了,这已经达到恋爱间男女的萌芽期了。”

  “不过.看来这好感度似乎越到后面越难加啊。”

  李逍面露喜色。

  脑海盘算着如何把好感度提升到99,领取大礼包。

  不对,我不能带着这么强的功利心。

  爱情这个东西,是不可琢磨,不可算计的。

  爱情是相互的情愿,情感的眷恋

  只要我真心对她好,又何必纠结这一时的事情呢?

  李逍很快心中摆正了姿态。

  “姐夫,想什么呢这么开心?”

  这时候,府内的下人,牵了两匹马来马出来。

  “啊?”

  李逍回过神来,笑道:“我在想盐矿山的事情呢,这件事情搞定了,咱们燕王府必定能再上一层。”

  说话是一门艺术。

  李逍将燕王府,说成咱们燕王府。

  朱高煦听在耳朵里,感觉十分舒服,都是自家人儿的感觉。

  “嘿嘿,姐夫,那都得靠你啊。”

  说完,朱高煦又担忧的道:“可是那盐矿山都是毒盐啊,不然朝廷早就将那盐矿山给收走了,那里轮得上那个乡绅。”

  “是不是有毒,等我们将盐做出来,就知道了。”

  李逍自信满满的道。

  朱高煦又牵了一匹马出来,道:“姐夫,这匹马给你骑,咱们快马加鞭,今日就能到达,将事情办妥。”

  这是一匹好马,毛发黝黑发亮,眼睛有神!

  “骑马.”

  李逍愣了愣:“我不会啊。”

  上辈子倒是去马场骑过马,不过是牵着走两圈而已。

  “很简单的,骑上去就行”

  “我试试。”

  燕王府大门前,有上马石,不过李逍直接踏着马鞍的踏板,轻轻一跃就上了马。

  毕竟现在他的力量和敏捷都很高。

  上了马,李逍问道:“怎么让它走啊?”

  朱高煦耐心说道:“双脚夹马的肚子,挥一挥马绳。”

  “我试试。”

  李逍双腿一夹,马果然就走了起来。

  “怎么提速啊?”

  李逍又问。

  朱高煦坏坏一笑。

  拿着马鞭抽了一下马屁股,马一下就猛地跑起来。

  好在李逍身手敏捷,力量也很高,没有一下子被甩出去。

  被抽了一鞭子的马跑得飞快,李逍感觉世界都在倒退,耳边风呼呼作响。

  “驾!”

  朱高煦哈哈一笑,骑着马走到了前方,大笑道:“姐夫,跟着我,马上就会了!”

  “好你个朱高煦,你这是想害死我啊!特娘的你不怕你姐姐守寡么!”

  李逍十分无语。

  只能尝试用马绳控制马的方向,跟着朱高煦的马。

  朱高煦的做法。

  无疑是一脚把不会游泳的人,一脚踢到河里面让他扑腾。

  这样的后果有两个。

  一个就是很快学会游泳。

  另外一个就是喝两口水,沉到水底

  朱高煦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他觉得姐夫简直是天纵奇才。

  既然能几天就将箭术练得这么好,骑个马不在话下吧?

  肯定是第一种。

  果然。

  李逍害怕被甩出去,死死抓着缰绳,尝试控制方向。

  “让一让,让一让!”

  李逍一边骑着马,一边朝着路人大喊。

  路边的人纷纷躲避,正想破口大骂,一看前面的朱高煦,纷纷闭了嘴。

  在北平城,燕王朱棣的儿子,谁敢惹啊?

  “咦,感觉骑马没有这么难啊.”

  李逍很快就掌握了骑马的要领,不能说很厉害,但至少能驾驭方向,自己也不会被甩下来。

  当然这也多亏了他超越常人的体质和反应速度,才能这么快适应。

  “姐夫,你果然是天纵奇才,这么快就能学会骑马了。”

  朱高煦的马术十分了得,轻松自如的控制马降了速度,跟李逍并肩。

  “没这点本事,能当你姐夫吗?”

  李逍也心安理得的接受天纵奇才的称赞。

  被这样认为也好,因为自己将来肯定会有更多的技能傍身。

  天纵奇才嘛,学习快也是正常。

  “姐夫,那你想跟上我的步伐,还得要苦练苦练啊。”

  朱高煦哈哈一笑,他很是喜欢李逍这个性格。

  就如此。

  两人骑着马一路狂奔。

  出了城门,都不用检查。

  守城的将士,远远的就让开道路,直接放行。

  废话,燕王次子朱高煦那能拦着么??

  直到中午。

  两人来到赶到了大东庄。

  这个村庄还是蛮大的,四处都是农田。

  再然后,东南方向不远处,李逍就看到了两座大盐山了。

  整个山有些类似雪山,呈现出白色的,整座山光秃秃的没有草木,毕竟是盐碱之地,也长不出植物。

  这种盐矿山,大多由远古时代的海水或湖水干涸后形成。

  “没错了,那就是盐矿山,咱把他买下来!”

  李逍目绽精光。

  两人进了庄子,很快就找到了一家大户,府邸规模很大,有百来间屋子,占地接近三十亩。

  所谓的大户,也就是乡绅阶级。

  乡绅阶层是封建社会一种特有的阶层。

  主要由科举及第未仕或落第士子、当地较有文化的中小地主、退休回乡或长期赋闲居乡养病的中小官吏、宗族元老等一批在乡村社会有影响的人物构成。

  他们近似于官而异于官,近似于民又在民之上。

  在当地极有话语权。

  正所谓皇权不下乡,中枢的指令到县衙这就停止了。

  再往下,就没有朝廷的机构。

  县衙想要每年正常剿上税收,还要依靠这些乡绅的合作才行。

  两人说明了来意,很快就进入张氏大院,见到了张家的主事人。

  一个年迈的老头,差不多六十来岁,名叫张茂金。

  “你们想买矿山?”

  张茂金举着拐杖笑着迎接二人。

  他一看两人的衣着,就知道不是普通人,定然是某个大户人家的子弟。

  这矿山的确是祖上传下来的产业。

  虽说祖业不能随意变卖,但这盐矿山是毫无作用,若是能卖个价钱,也倒是不错。

  李逍笑道。“张老,没错,我们是打算买下你手中的盐矿山。”

  张茂金有些诧异,问道:“不知二位,买这盐矿山所谓何用?”

  李逍如实回答:“制盐贩卖。”

  一听这话,张茂金笑了。

  真是不知好歹啊,这盐矿山用来制盐,那不是谋财害命吗?

  看来这两个富家子弟的脑袋,也不太灵光

  这矿山反正留着无用,就是一堆有毒的石头,不如就卖了。

  不过,这老头也不是省油的灯,笑着道:

  “我这矿山,可不便宜啊.”

  李逍开门见山:“多少银两能卖?”

  张茂金道:“你打算银两钱买?”

  李逍想了想,伸出五个手指头。

  五百两,买两矿山,应该.够吧?

  张茂金的心理价位是二十两,一听这话,当即道:“五十两,成交!”

  李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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