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一只软啾嗨,老婆!_代嫁和亲后我成了团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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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一只软啾嗨,老婆!

  从西北草原来的使臣团抵达大梁国都永安时,阮久正在马球场上拿进一分。

  十六岁的少年郎穿一身状元红的薄春衫,马尾高束,袖口紧扎,腰缚玉带,脚蹬云靴。日光直照下,衬得他面『色』更白,额上颈上汗珠晶莹,一双杏眼微微凝定——

  紧盯着场上那个镂空彩绘的马球。

  马球在各个画杖之间来回,最后朝他迎面飞来。

  几个少年同时喊了一声:“阮久!”

  被喊作阮久的红衣少年骑在马上,左手挽住缰绳,让缰绳在自己手腕上绕了两圈,右手握紧画杖,迎风策马上前。

  马球就要从他身边擦过去时,阮久拽着缰绳,侧身一倒,扬手一挥。

  只听得一声轻响,马球便转了个方向,朝对面飞去。

  场上场下,无不屏息凝神,抻着脖子、搭着手帘去看。

  只见那马球在空中划出一道极圆满的弧线,躲开扑上来阻拦的少年,径直落入网中。

  平静仅持续了一瞬,随后场上场下一起爆发出震天动地的一声欢呼:“彩!”

  阮久翻身坐好,小小地“耶”了一声,笑得一双圆眼都弯做月牙儿。

  他挥了挥画杖,桃花流水小肥雀在阳光下熠熠生光——

  他画杖上的彩绘是用矿石颜料蘸了金粉画的。

  华贵又精致。

  阮久这一球,大挫对手士气。之后半场,不论对面再怎么打,都盖不过阮久的风头了。

  这一场马球赛很快就结束了,和阮久一个队伍的少年们都喜气洋洋地下了马,将缰绳与画杖丢给小厮,大步走向阮久。

  “阮久刚才那一球真是绝了。”

  “啧,结果看台上的姑娘家全都撩着帷帽,看他去了。”

  阮久衣摆一飞,也下了马,甩了一下束得高高的马尾,还没来得及说话,便听见不远处有人酸溜溜地说:“不就是赢了一场马球吗?高兴得跟在西北打了胜仗似的。”

  众人闻言,皆是脸『色』一变。

  说话那人是另一个队伍里的,因为输了马球,正被一群侍从簇拥着劝慰开解。

  而他衣着华贵,头束金冠,脚蹬锦靴,看起来身份不凡。正是因此,这一群半大少年纵使气恼,也没有人敢说话。

  那人在阮久面前停下,见他也不说话,愈发得势,叉着腰道:“阮久,你在看什么?”

  阮久眨了眨眼睛,最后还是垂下眸:“回八殿下的话,阮久不敢。”

  大梁天家姓萧,皇子行明字辈,这位八殿下名为萧明渊。

  萧明渊是皇帝的晚来子,平素在宫里就横行无忌,习惯了事事顺心的日子。

  陪玩的侍从太监,或许会因为他皇子的身份有意让着他,但这群半大的少年,都是心高气傲的年纪,又怎么会刻意相让?

  他脾气臭,输不起,偏偏又只喜欢和他们在一块玩儿。

  今日输了球,正是萧明渊恼火的时候,偏偏听见阮久那边吵吵闹闹的,他心中不快,脱口便呛了阮久一句。

  他说话不过脑子,想着难得能够压上阮久一头,又开了口:“整天张牙舞爪的,一点都不像是亲哥差点死在西北战场上的人,是你亲哥吧?差点死在……”

  阮久的眼睛倏地就红了,没等他说完,就攥着拳头,上前一步,定定道:“八殿下慎言,此事与我哥哥无关。”

  萧明渊被他吓了一跳,往后一退,险些跌倒,被一群侍从扶住了。

  他看了看自己身后的人,重新支愣起来:“怎么?你一介商户之子,还想对本殿下动手?”

  阮久圆溜溜的杏眼瞪着他,随时要扑上去咬他一口似的:“未尝不可。”

  一群侍从连忙挡在萧明渊面前,阮久的朋友们也赶忙把他按住。

  两边对峙,风雨欲来之时,忽然有一个小太监从远处跑来。

  “殿下原来在这儿呢。”小太监快跑上前,朝一行人行了礼,然后转向萧明渊,“殿下快随小的进宫一趟吧,皇上正传呢。”

  萧明渊顿时消了气焰,『摸』『摸』鼻尖:“可知道是什么事?”

  “西北的使臣团眼看着就要到了,皇上请几位殿下都过去看看。”

  不是为了功课的事情就好,萧明渊松了口气,摆手道:“走。”

  临走时,他还回头看了一眼阮久,阮久只当他在挑衅,不甘示弱地瞪回去,引得朋友们七手八脚地把他按住。

  “好了好了,八殿下的脾气就是这样,你又不是不知道。”

  “走吧,今日赢了球,去客满楼吃点心,我请客,好不好?”

  阮久瘪了瘪嘴,闷闷道:“我不去了。”

  “那你去哪儿?”

  “我回家陪陪我哥。”

  想是方才萧明渊说的话,还有那小太监说西北使臣团的事情,戳着他了。几个朋友反应过来,也不勉强,只是好言好语地哄着他。

  马球场外设有单间,供这些公子哥儿打完马球换衣裳。

  朋友们一路哄着阮久,在各家包下的房间前挥手作别。

  看着阮久进去了,才有人敢问:“诶,西北那个蛮族叫什么来着?”

  “鏖兀。”

  “什么?”

  “‘鏖战’的‘鏖’,‘兀立’的‘兀’。”

  “什么东西?怎么这么怪怪的?”

  那人话音未落,阮久的房门忽然被人打开,阮久从里边探出脑袋:“就是那个该死的——”

  他提气:“嗷呜!”

  一片死寂。

  阵阵窃笑。

  最后是震天爆笑。

  阮久再“嗷”了一嗓子,砰地一声把房门摔上。

  房里,名为十八的小厮将巾子拧干,递给阮久:“小公子擦把脸吧。八殿下走的时候,派人来赔罪了,说等他从宫里出来,就请小公子去客满楼吃点心。”

  阮久随便抹了把脸,就把巾子丢回铜盆里:“我少他那几块点心吃不成?不去。”

  温水溅了十八满袖都是,他抱怨道:“小公子和八殿下不高兴,把气都撒在我身上做什么?”

  “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喜欢萧明渊身边那个小宫女,你哄着我过去,你自己也好和她说说话。”

  阮久不再看他,哼了一声,转头走到木屏风后边。

  他扯开衣带,想起方才萧明渊的话。

  萧明渊的话,一半对,一半错。

  阮久确实是商户出身,却也不是寻常商贾家的公子,否则他也没有机会同这一群身份显赫的公子哥儿,乃至皇子一起打马球了。

  他是梁国首富之子,有一群自小相识、非富即贵的纨绔朋友。

  他们聚在一块儿,别的不会,唯独精通玩乐,马球蹴鞠、拨弦弄曲,都不在话下。

  至于方才说起的西北蛮族“嗷呜”,阮久想到他们就牙根痒痒。

  大梁西北边是一片极其辽阔的草原,游牧部落无数,其中最大的一个便是鏖兀。

  早些年小部落以鏖兀为尊,而鏖兀又与大梁交好,还算是相安无事。

  可是这几年不知为何,几个小部落屡屡侵扰大梁边境,鏖兀非但不予约束,反倒从中挑拨谋利。

  大梁被几次战争掏空了国库,便动了让商人以钱财入仕的念头。说得直白些,就是“卖官”。

  阮久的兄长阮鹤素有报国之志,从前一直苦于无门而入,此时也在朝中谋得一官半职。

  没多久,鏖兀再次进犯,阮鹤作为文职跟随上阵,在一次苦战中,身受重伤,险些丧命。

  由此,阮久便记恨上了鏖兀。

  前阵子大梁与鏖兀商定休战,所以鏖兀派遣使臣来到大梁都城永安。

  阮久解下汗湿的衣裳,甩在衣桁上,喊了一声:“十八。”

  十八忙应道:“小公子?”

  “刚才那小太监说,鏖兀的使臣团到了?”

  “是……”十八拉响警铃,“等等,小公子、小祖宗!你想做什么?”

  阮久不回答,哼着小曲儿,自顾自地拿起干净的衣裳,抖落开穿上。

  十八没听见他说话,急得要给他跪下了:“小祖宗你可不知道,鏖兀人个个儿都身高八尺,壮得跟熊似的,拳头比小公子吃饭用的……不,煮饭用的砂锅还大,一拳就能把人从永安街街头打到街尾。小公子可别自作主张去招惹他们……”

  这时阮久已经换好衣裳,捋着头发,从屏风后边出来了。

  他换了一身玉白衣裳,披一件单层的石榴红披风,贵气又张扬。头发重新扎起,仍旧束得高高的,发带两边与乌发一同垂下,尾处坠着两个月牙形的白玉。

  “我就是去看看,瞻仰一下鏖兀风采,不可以么?”阮久抱着手,扬了扬下巴,“去牵马。”

  十八苦劝无果,不情不愿地把缰绳交给阮久:“小公子,我们还是坐马车回去吧?马车舒服,还能在车里吃点心……”

  “不好。”阮久夺过缰绳,翻身上马,“走。”

  待十八反应过来,阮久已经策马跑出去老远,只留给他一个石榴红披风在风中翻飞的背影。

  他赶忙上马去追:“小公子,你别跑,等等我!”

  阮久不回头,再挥了一下马鞭。

  十八实在是多想了,他又不傻,怎么会平白无故去招惹别人?

  他只不过是想看看,鏖兀族的人,是不是真像别人说的那样高大。

  一路策马到北城门,道路两边有禁军护卫,阮久只好在官道边的空地上停下。

  他来得巧,鏖兀的使臣团才和接待的官员见过礼,这时正往城门里走。

  阮久看着,只见鏖兀士兵或骑马,或步行,看不出怎么就壮得像熊,也看不出究竟哪里与大梁士兵不同。

  他看了一会儿,觉着没意思,才调转马头要走,忽然发现鏖兀队伍里,也有人在看他。

  马车帘子往两边系,里边坐着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正目不转睛地盯着他。

  那少年披着头发,穿着不知道是什么皮『毛』缝制的素『色』衣袍,肤『色』略黑,但眉眼干净,眼眸深邃漆黑,在日光下似乎在发光,扑闪扑闪。

  像还未长大的野生小狼,在最温顺的年纪。

  少年与阮久对上目光,知道自己偷看被发现了,也不害臊,咧开嘴就朝他笑,『露』出两颗洁白的犬牙,大方明亮。

  阮久却一下子就恼了,有什么好笑的?

  他『摸』了『摸』身边,没有找到趁手的武器,就举起手,朝他扬了一下——

  不许看!再看就打你了!

  但那少年显然不明白他的意思,想了想,也举起手,朝他挥了挥。

  阮久气噎,抬手用衣袖挡住脸,不让他看。而后转念一想,自己有什么好害羞的?

  于是他放下手,毫不客气地朝对面扮了个鬼脸——

  略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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